成功案例
婚前协议被认定有效,境外信托受益权未被纳入分割
双方在香港签署婚前财产协议,约定境外资产各自所有。法院依据意思自治与准据法条款,认可协议效力。
案情
女方主张分割男方持有的境外家族信托受益权,认为协议未明确列举该权益。
工作
提交协议签署过程的律师见证文件与双方往来邮件,证明双方在签署时已就「境外全部资产」达成概括合意;就信托受益权的性质出具法律意见。
结果
法院认定协议对境外资产作出概括安排,受益权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。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处理请结合完整事实与证据,由执业律师评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