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事点评
父母出资买房,是赠与还是借款?——举证责任落在谁身上
离婚时父母拿出一张补签的借条,法院采信了吗?这类案件的胜负,通常在前三年的转账备注里就已决定。
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,是家事案件里最常见的争议之一。规则并不模糊,模糊的是证据。
一、默认规则与例外
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,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,按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一)》第二十九条处理: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。
主张系借款的一方,需要就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。仅有转账记录,通常不足以推翻赠与的推定。
二、借条为什么常常不被采信
补签、单方签署、无配偶签字、无还款约定、无催收记录——这些特征叠加,很容易被认定为诉讼中的临时安排。
相反,如果转账时备注「购房借款」、有微信沟通记录、子女曾有部分还款,认定借贷的可能性会显著提高。
三、给家庭的建议
出资前,把三件事写下来:这笔钱是什么性质、给谁、要不要还。一份两页纸的家庭协议,胜过日后十次庭审。
钱怎么给,比给多少更能决定它的法律性质。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分享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处理请结合完整事实与证据,由执业律师评估。